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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桂1481民初1231号王光江诉东一红木加工厂劳动合同纠纷案公告送达应诉材料
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05 09:06:06 打印 字号: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人民法院

               公  告

东一红木加工厂:

  本院受理原告王光江诉你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的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监督卡、调解建议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3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三楼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联系人:卢慧芳

联系电话:0771-8532939

地址:广西凭祥市北环路322号
责任编辑:凭祥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