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人民法院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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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王光江诉你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的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监督卡、调解建议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3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三楼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联系人:卢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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