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桂1481民初806号
庞贤华、庞继红、冯伟娟:
本院受理原告凌杰诉被告凭祥市第一中学、刘才华、刘日珍、黄素成、温振艺、温继荣、黄美娥、庞贤华、庞继红、冯伟娟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凌杰于2018年11月22日因不服本院判决提起上诉。因通过多种方式均无法联系到你们,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桂1481民初806号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及上诉证据。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联系人:孙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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