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桂1481民初1124号马朝海诉陈文武、梁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送达应诉材料
发布时间:2018-12-06 17:21:36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陈文武、梁宏: 本院受理原告马朝海诉陈文武、梁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的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监督卡、调解建议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2019年2月28日上午9时40分在本院三楼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联系人:杨羽 联系电话:0771-8554706 地址:广西凭祥市北环路3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