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凭祥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成功强制执行了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
梁某等人与覃某是邻居,共用一条道路生产生活通行。后因覃某在其门前斜坡修建挡土墙和硬化坪地,又在坪地上修建围墙及棚房,仅留出1.25至1.32米的小路供人通行,车辆无法通行,严重影响了周边村民的生产生活。几经交涉,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无奈之下,梁某等人一纸诉状将覃某告上法院。
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拆墙义务。为此,申请执行人梁某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执行法官了解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希望被执行人覃某三个月内自行拆除修建在自己门前的部分围墙及搭建的棚房,留足三米的道路供申请执行人通行。三个月期至,被执行人覃某仍未履行,并提出自己无能力清除路面。经法官联系双方当事人后,一番耐心沟通后,双方各退让一步,由申请执行人梁某自行雇请工人来清除路面。 当天,该院执行法官早早赶到执行现场,拉起警戒线,并邀请了村委代表见证执行现场。经过工人两个半小时的施工,完成了障碍物拆除工作,路面通行畅通。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本着促进邻里和谐的情理,执行法官以法释理,一起相邻风波得以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