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桂1481民初722号至730号
南宁昊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燕群、农玉花、岑祚帝、巫家茂、莫干首、夏高尚、陆小梅、赵西丽、石梅、陆慧玲、莫干兴诉凭祥市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因使用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桂1481民初722号至730民事上诉状各壹份。
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联系方式:广西凭祥市人民法院民庭
收件人:杨蕊驰(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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