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曾学:
本院受理的原告潘立球诉被告曾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桂1481民初20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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