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凭祥市人民法院利用凭祥镇司法所远程视频探视系统,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并当庭宣判,实现了一次“跨区域、跨部门、零距离”的云端庭审。
一般情形下,被告人在强戒期间需开庭审理时,办案法官需到被告人所在强戒所现场开庭审理。因疫情影响,强戒部门强化严管严控,为降低疫情防控风险,加快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节约司法资源,凭祥法院提出通过司法所远程视频探视系统连线身处广西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的被告人,从而快速高效完成该案件审理。
2021年12月1日,闭某某在凭祥市板召村向某越南女子购买100元的毒品后,回到其家中吸食了其中一部分。次日吸毒人员零某某向其求购毒品,其同意将吸食剩下的毒品出售给零某某。随后两人在交易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查获。经称量检验,毒品净重0.08克,确认为海洛因。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闭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贩卖毒品海洛因,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被告人闭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后果,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认罪认罚情况及悔罪表现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闭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我服判,不上诉。”远程视频画面内,被告人闭某某当庭表示服判。据悉,这已不是该院第一次利用司法所远程视频探视系统开展审判工作。自该院在凭祥市辖区内四个乡镇挂牌成立法官工作室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创新探索工作举措,充分发挥法官工作站与司法所的联动作用,加强能动沟通,多方利用司法资源设备,搭建起远程参与庭审的便捷桥梁,做到既节约办案成本、缩短办案时间的同时,又保障了服刑人员的诉讼权利,打通了刑罚执行一体化“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