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林雅玲:
本院受理原告张强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1481民初1026号民事判决书壹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联系方式:凭祥市人民法院(广西凭祥市北环路322号)
联系电话:0771-8556721
邮编:5326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林雅玲:
本院受理原告张强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1481民初1026号民事判决书壹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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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71-8556721
邮编:53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