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桂1481民初1508号
郑雪辉:
本院受理原告谭咏幸诉被告凭祥市华祥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郑雪辉、陈伟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1481民初150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原被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调解建议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广西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送达地址送达方式有关事项告知书、告知独任审判员及书记员通知书、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权利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23)桂1481民初150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等法律文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月8日下午15:30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本公告已上传至互联网凭祥法院网,在凭祥法院公告栏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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