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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桂1481民初1656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崇左片区凭祥支行诉被告郑志升信用卡纠纷一案公告送达应诉材料
  发布时间:2023-12-01 17:06:40 打印 字号: | |

广西壮族自治区评凭祥市人民法院

 

 

郑志升: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崇左片区凭祥支行诉被告郑志升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告知、权利义务、举证通知书、民事起诉书、证据材料、调解建议书、随案廉政监督卡、广西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审判组成人员告知书、地址确认书、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权利通知书及(2023)桂1481民初1656号民事裁定书各壹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月17日上午9:00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联系方式:凭祥市人民法院(广西凭祥市北环路322号)

联系电话:0771-8556721

邮编:53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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