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人民法院
公 告
蔡振伟:
本院受理原告黄华诉被告蔡振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1481民初1545号民事判决书壹份。判决内容如下:
蔡振伟支付黄华房屋租金6200元。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黄华已预交),由蔡振伟负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联系方式:凭祥市人民法院(广西凭祥市北环路322号)
联系电话:0771-8556721
邮编:5326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人民法院
公 告
蔡振伟:
本院受理原告黄华诉被告蔡振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1481民初1545号民事判决书壹份。判决内容如下:
蔡振伟支付黄华房屋租金6200元。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黄华已预交),由蔡振伟负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联系方式:凭祥市人民法院(广西凭祥市北环路322号)
联系电话:0771-8556721
邮编:53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