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出售银行卡就能获得一笔丰厚的好处费,提供银行卡刷单轻轻松松就能赚快钱?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日益猖獗,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2023年以来,凭祥市人民法院严厉打击非法买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共审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0件35人,其中涉案金额达上亿余元,最高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3件7人,涉案金额达306.247859万元,最高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案例一: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而获刑
2023年3月,林某某、李某某、肖某某在“上家”指挥和帮助下,每人在通讯公司营业厅开通了16条固定电话线路,同时租赁了两间民房,作为安装固定电话场所。被告人肖某某负责管理和维护固定电话设备,进行开关机、拔插等操作。被告人林某某、李某某开通的固定电话号码被他人通过远程虚拟拨号方式,直接与被害人进行通话,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后有多名被害人被诈骗共计917602.52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某、李某某、肖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决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至有期徒刑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案例二:给朋友提供银行卡“跑分”而获刑
黄某因朋友农某称提供银行账户用于“跑分”,会给予每张银行卡1500元左右的报酬,为获取好处费,黄某提供了其名下的银行卡、密码及绑定的手机卡,并协助操作转到农某的指定账户中,因此获利约3000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协助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
案例三:网络刷单提供银行卡而获刑
被告人张某某通过QQ刷单群得知用银行卡为他人转账可以获得好处费。为谋取利益,张某某将自己的手机、银行卡、身份证交给他人进行转账,其在旁边配合刷脸验证操作,几小时后因银行卡被冻结而结束刷单,事后张某某获利300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提供银行卡帮助转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
案例四:帮忙收购银行卡而获刑
2020年,刘某某先后在QQ结识名为“八级大狂风”“摩根斯”“小米辣”等人员,得知帮他们收购每套银行卡能得到3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报酬,且用银行卡帮助“跑分”可按转账金额的一定比例获得佣金。为获取高额报酬,刘某某召集闭某等人一起收购配套银行卡,并经手机下载某聊天软件建立工作群与“上家”联系,用控制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按每人每天转账费计付报酬。经统计,刘某某等人收购提供“上家”的银行卡流水累计上亿余元,而其中有大量被害人被以刷单、投资理财等方式被诈骗而向上述银行卡转账。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等人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仍帮助转移,情节严重,均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至二年零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为了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发态势,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法官在此提醒,非法出售、租借电话卡、银行卡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不同的犯罪事实及情节,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因此,千万不要为了蝇头小利,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租借出售给他人使用,这不仅为诈骗分子提供了帮助,给受害人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还会让自己身陷囹圄。此外,网络兼职刷单、积分兑换、处理征信、投资理财等骗局屡见不鲜,但要求垫付资金的本质不变。年关将至,大家要提高警惕,对于陌生人要求下载陌生软件并进行转账的行为要谨慎对待,避免陷入骗局,遭受经济损失。